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

「大乘二十二問」---第六問

第六問云﹕佛有三身,其法身者週(周)遍法界,化身各各在一切佛,而其應身有一有異﹖

謹對﹕然其佛身諸教異說,或開或合,義理多門。今者先明佛身之相,次則顯其開合之門,然後答其所問之義。統論諸教有五佛身
第一身者是諸如來真淨法界,具無數量真常功德,無生無滅,湛若虛空,一切如來平等共有。
此有二名﹕一名法身,是報化身,諸功德法所依止故。
二名自性身真如,乃是諸法自性,是報化身,實自性故。

第二身者是諸如來三無數劫所集無邊真實無漏自利功德,感得如是淨妙色身,諸根相好,一一無邊,相續湛然,盡未來際。此有三名﹕一名法身,諸功德法所集成故,二名報身,以果酬因受樂報故。三名自受用,唯自受用妙法樂故。

第三身者,謂諸如來三無數劫所集無邊利他功德,隨住十地菩薩所宣所顯漸勝相好之身。此有五名﹕一名他受用,令他受用妙法樂故。二名報身,酬報菩薩見佛因故。三名應身,應諸菩薩淨心現故。四名化身,前後改轉如變化故。五名法身,諸功德法所莊嚴故。

第四身者是諸如來大慈悲 故為未登地諸菩薩眾,二乘凡夫所現微妙鹿功德身。此有三名﹕一名化身,以非真身如化現故。二名應身,但應凡小心所現故。三名法身,亦功德法所集聚故。

第五身者是諸如來為化六道外道等類諸眾生故所現種種異類身相。此有二名﹕一名化身,但是暫時變化現故。二名應身,暫應六道眾生現故。非法身者,非功德法集成相故。

明佛身已顯開合者,或有聖教開為五身,依廣義門具分別故﹔或有聖教開為四身,即五身中前之四身 ,不說第五,第四攝故,暫時化現,非久住故﹔或有聖教合為三身,謂法,報,化。此有三義﹕或合五中前之二身名為法身,其第一身是真如理,其第二身是真實智,理智無別合為一故。金光明經說法如如及如如智,名法身故。其報身者即是五中第三佛身,報諸菩薩功德因故。其化身者即五身中第四化身,謂化地前凡小現故。第二義者,或初法身 即前五中第一佛身是諸功德法之體故。言報身者,合前五中第二第三,有經論中皆名受用,為自為他受樂報故。化身即是五中第四,義如前說,此依大乘經論說也。

小乘經論說法,報,化三身之義與此不同
言法身者即是如來無漏戒蘊,定蘊,慧蘊,解脫蘊,解脫智見蘊,此五是其功德之法,是諸聖賢所依體,故名為法身。言報身者即是王宮父母所生三十二相,八十種好,酬報過去因之果故言化身者即是如來所現神通化相身是。 此有二種﹕
一者共有,即同二乘所有化現十八變等﹔
二不共有,即如經說如來所現大神變身。
或有聖教合為二身,一者法身,即合五中前之二身,二者化身,即合五中後之三身,義如前說。或有聖教合為一身,即是五中前之四身皆功德法,總名為法。自體依止聚集義故,總名為身。
顯開合竟答所問者。所言法身周遍法界,此依五中前二身說真如妙理,及能證智,理智平等皆遍周故。化身各各在一切佛,即是五中第四佛身,隨彼佛所現別故。應身為一為異義者,此言應身即當五中第三佛身。
此佛應身隨應十地菩薩所現。初地菩薩所現佛身坐於百葉蓮花臺上,一葉有一大千世界,其佛身量稱彼蓮 花,二地所見坐千葉蓮花,三地所見坐萬葉蓮花,乃至十地如是轉增。初地見小,二地見大,同處同時不相障礙。不可言一,不可言異。不可言一者,十地所見各不同故﹔不可言異者,所見之佛無別處故。菩薩所見,一異若斯,諸佛應身,一異亦爾,一微塵中有無量佛,一剎那中含三世劫,一佛住處有一切佛,一切佛國有一切佛,一即一切,一切即一,同處同時,不相障礙,以諸色法無實體故,真如理智無限礙故。如眾翳者,同於一處所見差別,不相障礙。如眾燈光,各遍似一。由是義故,非但諸佛所現應身非一非異,乃至報化身亦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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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說明
三千大千世界,唯心所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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